张村片区体育中心游泳池系统采购及安装(公告变更)招标公告 | ||||||||||||||||||||
[项目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 ||||||||||||||||||||
威招审(CL201611006)号 | ||||||||||||||||||||
一、招标条件 | ||||||||||||||||||||
张村片区体育中心游泳池系统采购及安装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威海市泽丰建筑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工程招标范围 | ||||||||||||||||||||
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恒温除湿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供货、安装及保修。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规模:泳池水容量1616m3。 (2)项目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体育中心内。 (3)投资额: 503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规模50米标准泳池工程业绩。 五、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网上审查)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此项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 、投标报名 | ||||||||||||||||||||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通过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whci.gov.cn)报名。未办理入网手续的投标企业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相关资料到威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塔山宾馆4号楼(威海市塔山西路10号)一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CA认证手续,电话0631-5819292。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 2017年06月21日通过CA锁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直接从网上付款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元,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锁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系统客户端进入,在招标答疑栏目里选定本工程提出问题; (4)查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和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招标公告栏中的"招标答疑个数"栏,并通过CA锁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系统客户端进入,在招标答疑栏目里选定本工程查看详细内容; (5)目前,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报名情况的查看环节,只显示是否满足有效投标数量,隐藏潜在投标人信息。潜在投标人如要查看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需通过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系统的招标答疑栏目进行,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 ||||||||||||||||||||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 ||||||||||||||||||||
十一 、报名时间 | ||||||||||||||||||||
2017年6月14日17时0分 - 2017年6月21日17时0分 | ||||||||||||||||||||
十二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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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件 | ||||||||||||||||||||
2017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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