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法院审判庭及中小企业科研基地法院部分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专业:施工-装饰装修] | ||||||||||||||||||||
威招审(SG201512075)号 | ||||||||||||||||||||
一、招标条件 | ||||||||||||||||||||
高区法院审判庭及中小企业科研基地法院部分装修工程,招标申请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 ||||||||||||||||||||
二、工程招标范围 |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概况:高区法院审判庭及中小企业科研基地法院部分装修工程。工程总估算价2113151.69元。 2、建设地点:高区法院审判庭及中小企业科研基地。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 ||||||||||||||||||||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网上审查)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查)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网上审查)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网上审查)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 、投标报名 | ||||||||||||||||||||
凡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通过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whci.gov.cn)报名。报名时必须办理CA证书及入网手续(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办事指南-模板下载专栏-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地址为塔山宾馆4#楼一楼,电话0631-5819292)。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目前,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报名情况的查看环节,只显示有效投标数量,隐藏潜在投标企业信息。潜在投标人如要查看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需通过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系统的招标答疑栏目进行,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随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17:00前通过CA锁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直接从网上付款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4、查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和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招标公告栏中的"招标答疑个数"栏,并通过CA锁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系统客户端进入,在招标答疑栏目里选定本工程查看详细内容。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CA锁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系统客户端进入,在招标答疑栏目里选定本工程提出问题。 | ||||||||||||||||||||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威海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
十一 、报名时间 | ||||||||||||||||||||
2015年9月23日17时0分 - 2015年9月30日17时0分 | ||||||||||||||||||||
十二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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