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专业:施工-装饰装修] | ||||||||||||||||||||||||
威招审(SG201311017)号 | ||||||||||||||||||||||||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威海市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已由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威发改审字[2009]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威海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与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威海市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外墙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二、工程招标范围 | ||||||||||||||||||||||||
按施工图完成本工程的室外装饰施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6700 m2, (2)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嵩山办事处五家疃北; (3)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4)计划工期:3个月;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完成本工程的室外仿大理石真彩漆、涂料等装饰施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7)概算投资:约500万元(以最终出具控制价为准); (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企业需持进威备案证明。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 、投标报名 | ||||||||||||||||||||||||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16:00通过"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whci.gov.cn)报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可通过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的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格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交外地进威备案证。未办理入网手续的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办理CA认证相关资料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威海市塔山西路10号塔山宾馆4号楼)一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631-5819292)。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包括招标文件费、软件光盘费),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 ||||||||||||||||||||||||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whci.gov.cn)上发布。 | ||||||||||||||||||||||||
十一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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